母性健康保護計畫

 

一、目的:為對有母性健康危害之女性工作者,應採取危害評估、控制及分級管理母性健康保護之措施,保護母體及胎兒之健康,依據職業安

    全衛生法第30條、第31條及女性勞工母性健康保護實施辦法規定辦理。

二、適用對象

1.妊娠中(懷孕)女性工作者

2.分娩後(產後)未滿一年之女性工作者。

3.分娩後(產後)滿一年仍有在持續哺乳之女性工作者。

三、計畫內容

 

 

瀏覽數: